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以城乡居民家庭的住宅和固定存放的实物财产为保险对象的财产保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拥有、使用或保管并位于保单所列地址的所有财产均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那么,家庭财产保险怎么索赔?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清楚保险索赔时效是一种消灭时效,即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其索赔权在一定期限后消灭,人身保险的赔偿请求时效期间为五年,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赔偿请求时效期间为二年。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流程如下: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以上,就是家庭财产保险索赔的大致流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被保险人采取积极措施后,保险人才负责正常的财产损失赔偿!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不能进行有效的抢救或者由于正常原因或者其他超出意愿的因素未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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