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后,人们对我国养老金体系的发展状况便愈发关注起来!而据最新消息显示,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近日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郑秉文称,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集中在发展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制度上。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30年来,我国养老金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目前已建成在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大的养老金制度,在国企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保障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不过,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空间依然较大。
“我国养老金体系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最突出表现,就是在多层次和多支柱方面严重失衡。”郑秉文认为,不论从覆盖面还是支出规模,不论是基金结余和社会影响力,基本养老金的作用毋庸置疑,但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柱独大”。我国第二层次或支柱发展很不充分,甚至第三层次或支柱始终缺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6日下午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这在郑秉文看来,是十分及时的。“十四五”期间是发展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历史性的机会窗口期,要高度重视。
他指出,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建立多层次和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是社会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养老金制度的升级迭代也是必然。此外,“十四五”期末我国有可能进入世界银行划分的高收入国家行列。养老金体系不仅是一个民生制度安排,可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它也是经济制度安排的一个组成部分。养老金作为长期资本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可创造社会财富的长期资本,是可推动技术创新的长期股权资金。
我国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建立于2004年,职业年金建立于2015年,目前都有了一定积累,但第三支柱进展有些曲折。2018年5月份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效果不好,这是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的1.0版本。这个版本的个人养老金从金融产品上看只覆盖商业保险,税优比例较低,制度设计复杂。
近段时间,中央和有关部门连续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即将公布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也被业内视为2.0版本。郑秉文认为,这将超越1.0版本的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金融行业横跨银行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账户持有人的产品选择范围放宽了,可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另外,税优载体是个人账户,不管如何配置资产,税优都是通过个人账户实现的,对“上架”的合格产品,只要进入个人账户就可实现税延的目的。
“‘十四五’期间最关键的是要把2.0版本的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启动起来,按照正确的制度设计让它运行起来,在运行过程中‘边干边学、边干边改’,尽快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郑秉文说。
郑秉文还指出,能否将第三支柱发展起来,税收政策的运用与设计问题是关键因素。从税收政策的“运用”来看,要提高激励性。比如,税延比例要比1.0版本提高一些为好,否则,税延比例太低,作用就大打折扣了。
郑秉文举例称,能建立第三支柱的群体一般都是收入较好的群体,如果收入十分有限,缴纳完五险一金就低于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个人就没有动力建立第三支柱了,没有享受到税延的政策红利,个人怎会有积极性?对收入好的群体来说,税延比例如果太低,这个群体又不太在乎这个制度了,所以,税延比例要高一些,给不同群体更广阔的选择范围,让那些收入高的群体有参与积极性。这是税收政策的运用问题。
另外,郑秉文还指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是互动的关系。凡是没有养老金的资本市场,肯定是不成熟不稳定的资本市场,凡是养老金大国,必定是资本市场十分成熟的国家。这就是为什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加快养老保险第二和第三支柱建设,推动养老基金在资本市场上的占比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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