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新近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据最新消息显示,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也在2月20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一些与《条例》相关的热点问题。
《条例》督促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主体更好做到合法合规
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在会上介绍,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也是“救命钱”。《条例》针对不同违法主体、违法行为、违法情形,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分别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具体有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区分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改正、责令退回、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
二是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区分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责令改正、约谈有关负责人、责令退回、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资格、限制从业、给予处分等。
三是对个人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3至12个月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对个人骗保的,与定点医药机构一样,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四是对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规定了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等。
五是对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的补助
针对民众关心的新冠疫苗接种费用问题,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的补助,居民个人免费接种。医保基金主要通过动用历年的结余来负担,不影响当期基金的收支,也就是说,不会影响群众当期的看病就医待遇。
施子海称,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疫苗附条件上市后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的细化操作方案。
我国医保基金滚存结余超过3万亿元
施子海在会上介绍,根据统计快报,去年基金的总收入是2.4万亿元,支出大概2.1万亿元,当年结余2700亿元,历年的滚存结余超过3万亿元,目前基金总体运行平稳,结余总体上比较充裕,动用结余不会影响到群众当期的医保待遇。
过度医疗行为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施子海表示,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方面,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增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把《条例》的要求落实到位。近期,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改革性的工作部署。相信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过度医疗行为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公安机关将集中打击整治各类医保诈骗犯罪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秦运彪在会上表示,近几年,医保诈骗呈高发多发态势,一些定点医药机构大肆骗保,一批不法分子倒卖药品骗保牟利。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打击医保诈骗犯罪,仅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此类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医疗保障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各类医保诈骗犯罪,坚决遏制案件高发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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