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了重疾险或医疗险产品后,一般都会在进行健康告知时看到名词“既往症”。那么,什么是既往症?既往症和病史有什么不同?既往症免责该怎么理解?感兴趣的朋友,不妨和小沃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既往症?
简单理解,既往症是指尚未治愈的疾病,在保险条款中对既往症的规定是: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续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并且这种疾病仍有复发的可能性。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这一规定又将有明确症状尚未确诊的疾病包括在内。因此,既往症的完整含义是已经确诊尚未治愈的疾病和已有明确症状尚未确诊的疾病。
既往症和病史有什么不同?
有的人可能会把既往症和病史这两个概念完全等同起来,实际上它们并不重合,在范围上病史包含了既往症。病史是指被投保人曾经患有的疾病,这种疾病可能已经治愈,也可能尚未治愈,它强调的是历史状态。既往症是指被保险人患有某种疾病在投保时仍未治愈,它强调的是现时状态。
保险公司在审核被保险人健康状况时,病史和既往症都会被列入参考范围,在影响上既往症比病史的影响要大许多,因为已经治愈的疾病复发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既往症免责怎么理解?
既往症免责就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既往症出现的事故不承担赔付责任,而对因其他的疾病出现的事故承担赔付责任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写入保险合同的,因此大家不必担心保险公司在赔付时会无中生有,拒绝赔付。
既往症免责最大的作用就是利于保险公司把控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果一个患有既往症的人没有附加任何免责条款就给予承保,那么保险公司出险赔付的几率就大大上升了,这对于盈利性的保险公司来说当然是不利的。此外,对消费者来说,既往症免责也是维护公平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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